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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信阳年鉴》组稿任务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信阳年鉴》组稿任务的通知
(信政办〔2007〕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信阳年鉴》是记录信阳发展历程,积累地情资料,提供地情信息服务的重要载体。在争做中原崛起生力军,建设魅力信阳的新的历史进程中,为充分发挥《信阳年鉴》存史、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更好地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建设,现就年鉴编辑组稿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依法编纂《信阳年鉴》。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用志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6]111号)精神,地方综合年鉴要为按周期续修新志书系统地积累地情资料。为此,市直各单位要把本单位工作或事业的各主要方面,分别设为《信阳年鉴》的主体性条目进行记述,并保持这些主体条目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本市重要的地情资料及时、系统、不间断地积累和保存下来,服务当代,惠及后世。

  二、突出特色,不断增强《信阳年鉴》服务功能。编纂年鉴的根本目的在于致用。县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在分项记述年度工作或事业各主要方面情况时,要注重反映新进展、新变化、新情况。同时,要深入发掘资料,把本单位年度内的新成绩、新经验、新事物,分别设为《信阳年鉴》的典型性条目,及时记载下来,以丰富和深化年鉴内容,更准确、深刻地反映时代特点、地方特点、行业特点和年度特点,发挥典型带动和启迪作用,增强年鉴的资治和教育功能。

  三、围绕社会发展,不断扩大《信阳年鉴》收录资料的层面。在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本市民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中介组织等发展情况,反映着改革与发展的成就,是本市地情资料不可或缺的内容。市史志办要通过市发改委、中小企业服务局、商务局、工商局、统战部、工商联(总商会)等有关部门、社会团体进行联系和协调,依据《条例》,及时收集整理这些方面的资料,使年鉴记述的年度地情更加系统、全面和真实。

  四、继续加强对《信阳年鉴》撰稿、供稿工作的领导。年鉴供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时效性强,各县、区和各部门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本地、本单位的供稿工作。要精心挑选一名或两名有较好政策水平、熟悉全面工作,具有相当文字功底的人员承担撰稿任务。如果人员变动,须有合适的人员接替,以保证此项工作的连续性。认真落实《信阳年鉴》征编方案,认真完成2007年卷的供稿任务。各撰稿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确定具体的撰稿人,并报信阳年鉴编辑部,于4月30日前完成撰稿任务,报送软盘一个、文字稿件一式二份,文字稿件须经本单位领导审定签字、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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