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电信公司、商务局等负责落实。
(二)要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区域协调发展
6、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财力性转移支付要向困难地区倾斜,专项转移支付向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提高困难县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7、对黄淮地区等困难县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涉及农村建设的沼气、道路、饮水等项目安排要给予倾斜;国家、省安排的扶持项目要区别情况减少或免除配套资金。
市财政局、农业局、交通局、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8、加快农业地区工业化步伐。要支持引导农业地区的工业园区建设,推广标准厂房,提高产业集聚度和竞争力。集中使用各项扶持资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要积极发挥农副产品丰富的优势,大力开展精深加工,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
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9、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要加强政府对劳务输入的引导和扶持,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劳务输出基地,着力打造劳务品牌,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规模和组织化程度。
市劳动保障局和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要加强收支管理,全面提高财税工作水平。
10、要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加强对房地产、汽车销售、大型批发零售、餐饮娱乐等行业的监控,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外资企业的税收征管,对税负偏低、异常申报、关联交易等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防止税收流失。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市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11、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对资产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逐步将政府投资的交通、水利、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纳入投资评审范围。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支出的监督。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四)要挖掘潜力,全面提高政府管理水平。
12、要加强部门管理。加大审计力度,对政府部门资产收益情况、重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着力解决资金分配不规范、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市财政局、审计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