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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度市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度市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荆政发[200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2006年度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已经2006年3月2日市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2006年度市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为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推动市政府各部门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履行职责、服务大局,努力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承担《政府工作报告》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所明确的重大工作事项和重点工作内容的市政府部门。

  二、考核目标

  考核目标分为重要职能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两类。工作目标必须重点突出,任务具体,便于检查和考核。

  重要职能工作目标:主要是围绕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重大工作事项及重点工作内容,确定本单位必须完成的重要职能工作目标。

  共性工作目标:主要是建议提案办理、招商引资和市长专线交办件的办理等方面的工作目标。

  三、目标的制定、下达和调整

  (一)年度工作目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民主集中的办法,按下列程序制定。

  1、被考核单位根据本部门工作特点,依照市政府年度工作要点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拟定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目标的拟定必须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尽量量化(以上年为基础),便于操作,不搞面面俱到。

  2、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各部门上报的目标进行审核把关。

  3、市政府目标办对各部门工作目标方案进行综合汇总,经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后,形成年度工作目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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