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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荆政发[2006]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已于今年10月23日闭幕。在这次体育盛会上,我市全体参赛人员团结奋战,顽强拼搏,共夺得109枚金牌、85枚银牌、55枚铜牌,创造了历史最好成绩,为荆门争得了荣誉,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我市在省第十二届运动会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激励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及全体体育工作者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力筹备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市文化体育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参加湖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突出贡献奖"称号;授予钟祥市人民政府等9个单位"参加湖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郭智辉等10名同志"参加湖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优秀教练员"称号;授予李志英等16名同志"参加湖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优秀运动员"称号。

  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大力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树立良好的竞争意识和协作精神,塑造勇敢顽强、自我超越的优秀品质,团结拼搏,锐意进取,争创一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戒骄戒躁,克难奋进,勇攀高峰,为推动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参加湖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突出贡献奖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参加湖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突出贡献奖
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一、突出贡献奖(2个)

  市文化体育局

  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先进单位(9个)

  钟祥市人民政府

  掇刀区人民政府

  市农业局

  市总工会

  荆门职业技术学院

  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市体育中学

  市体育艺术学校

  黄龙武校

  三、先进个人(2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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