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真做好国有粮食非购销企业改革工作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以外的各类国有粮食非购销企业(主要指国有粮食企业中的城镇粮食供应店、面粉厂、油厂、饲料厂、食品加工厂、粮机制造、宾馆餐饮等)的改革工作,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按照国有企业改革统一部署进行。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解决改革中的资金问题。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中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和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收入,应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各地可根据情况,将企业改制中资产变现资金在市、县级粮食部门中调剂使用。国有粮食非购销企业国有资本原则上退出,可采取整体转制、股份合作、拍卖、租赁承包、破产等多种形式,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要严格按照程序,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按规定依法审批后实施。要按照“一企一策、因企制宜、成熟一个、改革一个”原则进行。国有粮食非购销企业改革工作两年内完成,2007年年底完成改革的60%,2008年年底全部完成改革任务。改制时要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和社会承受能力,理顺劳动关系,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职工债务清偿工作,加强对改制企业落实职工安置方案的监督检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国有粮食非购销企业情况复杂,改革难度大,各地一定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企业改革工作有序进行。
五、提高粮油加工业水平,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
(一)要转变观念,创新模式,着力提高粮油加工业水平,拉长粮食产业链条,加快粮食产业化进程,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要按照规模化生产、专业化分工、上下游配套、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突出专业面粉、工业化主食、速冻方便食品、饼干烘焙食品四个重点,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实现粮食加工品种多样化、系列化、专用化。在产粮大市和产粮大县,要大力发展粮油加工业,重点催生、培育一批起点高、带动力强、效益好且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的龙头粮食加工企业,创立名牌产品。要以资本运营为纽带,以现有国有粮食企业的基础设施为依托,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整合资产、资金、技术、品牌、人才等要素,组建大型粮食产业化企业集团,到2010年底全省争取达到60家。要树立新的经营理念,注重品牌信誉,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模式,积极向国际市场扩张,到境外寻求更多的市场和发展机会,打造我省的跨国粮食食品加工集团。符合条件的地方要建立粮食企业集群示范基地,以优质粮食产业为重点,以较强的集散能力和辐射面带动周边粮油产业,推动粮食产业化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