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方针
3.服务标准化的工作方针是:市场引导,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社会参与。
(二)推进原则
4.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原则:
――政府推动与中介服务相结合。
――标准的制定与行业发展要求相结合。
――标准的实施与规范企业行为相结合。
――实施方法与评价相结合。
――实施效果与创建服务品牌相结合。
三、重点任务
5.金融和保险标准化。以标准化手段引导金融和保险的业务创新,防范金融风险,增强金融和保险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服务功能。全力推动金融业和保险业服务标准化进程。
6.商贸和餐饮服务标准化。发挥标准化在改造、提升传统商贸、餐饮中的牵引作用,以标准化手段促进连锁经营、仓储超市等新型流通业的发展和老品牌、老字号企业的改造。
7.旅游标准化。推广实施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个性化的旅游企业标准,提高我市旅游企业服务质量和档次,增强我市旅游业服务提供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8.信息服务标准化。要以国家电子商务标准为依据,建立通讯企业服务标准体系,规范和提高通讯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
9.现代物流标准化。围绕我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建立满足我市物流业发展的要求的现代物流标准体系;推动各类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实施标准。
10.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标准化。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习惯,制定、实施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标准,规范并促进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服务。
11.商务和专业技术服务标准化。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特点,有选择地推进咨询、评估、就业、劳务中介、经纪代理、投资与资产管理、会议等服务性机构的标准化进程。
12.社会公共服务和其他服务标准化。开展社会服务、城市建设、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服务、教育、卫生及医疗、康复等服务标准化工作,不断拓宽服务标准化领域,注重覆面、兼顾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
四、方法与实施
13.建立服务标准化工作领导机制。由商务局、旅游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新乡市支会牵头,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建立有效的服务标准化工作领导机制;依靠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力量,推动服务标准化在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和普遍实施,利用中国国际商会新乡商会、新乡市标准化协会等中介组织的力量,联结各市场主体,加快服务标准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