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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治超办关于我市2007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治超办关于我市2007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7]0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市2007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我市2007年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精神,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加快长效机制建设,推进我市治超工作有序深入开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2007年治超工作总体思路
  继续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建立长效治超机制,强化联合执法、部门联动,推进源头治理的不断深入,实现治超工作重点由路面治理逐步向源头治理转化。加大治超政策和相关法规的研究力度,推动治超站点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实现车辆检测和数据信息反馈网络化。提高对公路、车辆、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市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我市交通畅通和满足社会运输需求。
  二、2007年治超工作重点
  (一)强化区县人民政府治超工作职责。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治超办关于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5〕48号)精神,强化区县人民政府治超工作的职能,切实承担起本区县治超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为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打好基础。
  (二)加强治超政策的研究。市和区县治超办要结合我市治超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近年来治超工作的经验、教训,按照市人民政府对治超工作的总体要求,调整工作思路,从建立健全长效治超机制出发,加大治超政策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治超政策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市治超工作水平。
  (三)完善“三道防线”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加强联合执法力度,确保路面治超力度不减。合理、规范建设固定治超站点,上半年完成武清区103国道原大孟庄治超检测站迁址扩建的前期调研设计工作,年内完成建设并启用。进一步调整完善外环线周边流动治超点位,加大治理和处罚力度。在总结东丽区流动检测站治超经验的基础上,上半年开始在外环线西青区、北辰区段推行流动检测治理,完善路面治理“三道防线”(具体内容见附件)建设,全面提升治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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