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煤管局局长、事故发生地县(区)长
成 员: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西监察分局局长
市安监局局长
市煤管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卫生局局长
事故发生地县(区)分管副县(区)长
事故发生地县(区)煤管局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
事故发生地乡(镇)长、副乡(镇)长
参加救护的救护队队长
事故发生煤矿矿长
联络员:市煤管局副局长
职 责:负责对抢险救援队伍统一指挥,确定总体抢险救灾方案,调集各方面抢险救灾力量,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2 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的组成与职责
2.2.1 抢险救灾技术组
组 长:市煤管局总工程师
成 员:市煤管局有关人员
事故发生地县(区)煤管局总工程师
事故发生地乡(镇)企业办技术负责人
事故发生煤矿技术负责人
联络员:事故发生地县(区)煤管局技术负责人
职 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方案,并随时修改救灾方案报指挥部,提交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目录,特殊情况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技术组,矿技术人员负责人制作与事故地点相关的图纸资料,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随时向指挥部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联络员将负责与指挥部及各组的联络,保障抢险救灾技术组及指挥部的意见传达、反馈到位。
2.2.2 现场抢险指挥组
组 长:事故发生地县(区)长
副组长:市煤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事故发生地县(区)煤管局局长
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主管乡(镇)长
事故发生煤矿矿长
参加救护的救护队队长
签定互救协议的煤矿矿长
联络员:县(区)煤管局副局长
职 责:具体实施指挥部决定的抢险救灾方案,由联络员负责向指挥部及抢险救灾技术组汇报抢险进度情况。
2.2.3 抢险救灾保卫组
组 长:市公安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