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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地方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2.1.2 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煤管局局长、事故发生地县(区)长

  成 员: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西监察分局局长

  市安监局局长

  市煤管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卫生局局长

  事故发生地县(区)分管副县(区)长

  事故发生地县(区)煤管局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

  事故发生地乡(镇)长、副乡(镇)长

  参加救护的救护队队长

  事故发生煤矿矿长

  联络员:市煤管局副局长

  职 责:负责对抢险救援队伍统一指挥,确定总体抢险救灾方案,调集各方面抢险救灾力量,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2 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的组成与职责

  2.2.1 抢险救灾技术组

  组 长:市煤管局总工程师

  成 员:市煤管局有关人员

  事故发生地县(区)煤管局总工程师

  事故发生地乡(镇)企业办技术负责人

  事故发生煤矿技术负责人

  联络员:事故发生地县(区)煤管局技术负责人

  职 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方案,并随时修改救灾方案报指挥部,提交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目录,特殊情况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技术组,矿技术人员负责人制作与事故地点相关的图纸资料,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随时向指挥部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联络员将负责与指挥部及各组的联络,保障抢险救灾技术组及指挥部的意见传达、反馈到位。

  2.2.2 现场抢险指挥组

  组 长:事故发生地县(区)长

  副组长:市煤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事故发生地县(区)煤管局局长

  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主管乡(镇)长

  事故发生煤矿矿长

  参加救护的救护队队长

  签定互救协议的煤矿矿长

  联络员:县(区)煤管局副局长

  职 责:具体实施指挥部决定的抢险救灾方案,由联络员负责向指挥部及抢险救灾技术组汇报抢险进度情况。

  2.2.3 抢险救灾保卫组

  组 长:市公安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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