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放扶持资金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肃财政纪律,严禁擅自改变移民后期扶持标准、对象和方式,严禁截留挪用,确保扶持资金的安全。各级移民、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扶持资金发放工作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扶持资金发放中的问题;对弄虚作假、虚报移民人数的有关责任人,要依规依法严肃查处。

  四、扎实工作,确保稳定。要高度重视库区、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扶持资金发放工作全面展开之前,要通过适当形式明确扶持资金发放时间、范围、标准和办法,认真做好扶持资金发放宣传解释工作,使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家喻户晓,防止一些敏感群体相互攀比,切实解决扶持资金发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连带问题。要采取综合措施,妥善解决库区、移民安置区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非农业安置移民困难家庭,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有特殊困难的移民家庭,要采取多种帮扶措施,帮助其渡过难关。要拓宽移民表达意见、建议的渠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要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置各种苗头性问题。要积极做好移民的思想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扶持资金发放工作顺利实施。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一要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都要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认真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特别是对移民核定登记结果,各级政府要层层审核把关,主要领导签字负责。二要落实移民工作机构责任制。各级移民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扶持资金发放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三要落实扶持资金发放责任制。各级移民、财政部门要及时提供移民资料和支付扶持资金,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级邮政储蓄部门作为移民扶持资金发放的代理单位,既要和同级财政、移民部门签订责任书,又要积极制定配套方案,抓好本系统保障措施的落实,确保扶持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移民个人。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