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向主要公路沿线倾斜的原则。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要向我市境内主要公路干线两侧地块发展。一是以富荣镇、大板为重点,沿沈阜线两侧;二是以于寺、红帽子、大五家子为重点,沿阜大(大沁他拉)线两侧;三是以紫都台、王府、阜新镇、哈尔套、东六为重点,沿101线两侧;四是以兴隆山、兴隆堡、后新秋为重点,沿303省道两侧。
6、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在落实保护地建设任务时,要向干部认识高、农民积极性高的乡村倾斜,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制命令。
二、工作目标与补贴标准
(一)工作目标
今年全市要完成30000栋新建任务,其中日光温室20000栋,塑料大棚10000栋。具体任务指标分配如下:阜蒙县17000栋,其中日光温室11500栋,塑料大棚5500栋;彰武县11000栋,其中日光温室7100栋,塑料大棚3900栋;清河门区1000栋,其中日光温室650栋,塑料大棚350栋;细河区、海州区、太平区各200栋,其中日光温室150栋,塑料大棚50栋;新邱区400栋,其中日光温室300栋,塑料大棚100栋。春建完成17000栋,其中日光温室14000栋,塑料大棚3000栋,具体指标分配如下:阜蒙县9700栋,其中日光温室8050栋,塑料大棚1650栋;彰武县6200栋,其中日光温室5000栋,塑料大棚1200栋;清河门区550栋,其中日光温室450栋,塑料大棚100栋;细河区、海州区、太平区各100栋,全部为日光温室;新邱区250栋,其中日光温室200栋,塑料大棚50栋。各县区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基础上,有条件、有能力的要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日光温室每亩补贴2000元,塑料大棚每亩补贴1000元。建棚补贴资金由各县区结合省专项资金整合财力解决;保护地建棚所需水电配套费用由市农委、财政、发改委、国土资源、水利、农电、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办等部门协助县区政府整合统筹解决。各县区要按照中央、省相关资金使用方向的有关要求,整合资金后自行安排,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记其功来使用。五个区水电配套资金缺口部分,由市、区政府各负责50%。
(三)完成时限
春建保护地棚体施工要在7月底前完成;秋建保护地棚体施工要在11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