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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9.加强农村计量服务。适应郊区发展现状,切实提高服务意识,研究和做好农村计量服务工作,推动村镇中小企业计量工作,开展村镇中小企业计量合格评定,为把郊区建设成为发展先进制造业的主战场做好服务工作。
  20.加强质检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对农药、饲料、肥料等农资产品质检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检验工作。完善农资产品检测体系,鼓励有条件的质检机构积极拓展农资产品检测能力,推行生产单位自律检测、社会中介机构受托检测、执法机关监督检测相结合的农产品检测运行机制。建立质检机构交流平台,开展农资产品检测能力比对、技术交流学习等,不断提升各机构的检验能力,为农资产品的质量把关做好服务。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食用农产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杜绝不合格品上市销售。
  五、加大宣传,加强调研,建立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2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从广大农民和农业企业的实际出发,借助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日等宣传平台,深入郊区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质量管理认证、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把更多的质量技监信息和咨询服务送到农村第一线,积极展示质量技监工作成果,宣传实施成效,不断提高农民、郊区企业的质量、标准化、计量等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营造讲质量、求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22.加强调查研究,增强服务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各级质量技监部门要主动深入农村、深入到农民群众中,及时掌握郊区质量技监工作相关情况动态,把握郊区基本状况、矛盾纠纷特点和违法犯罪发案态势,了解农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3.加强质量技监部门自身建设,积极探索建立质量技监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基层质量技监部门,尤其是郊区质量技监部门建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建设,完善执法保障;创新郊区县质量技监工作体制和工作方式,进一步将质量技监工作向基层、向农村地区延伸,实现“工作重心下移,管理和服务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服务的质量技监工作新模式。把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实到质量技监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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