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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4.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保护工作,维护农业企业利益。积极开展本市地理标志产品资源调研,配合区县政府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工作。积极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将本市有历史渊源、有地域特点、有市场影响的农产品尽可能多地申请地理标志,使其受到保护。“十一五”期间,争取10个本市特色农产品获准成为地理标志产品,提高本市优势和特色农产品附加值,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确保食品生产、特种设备两个安全,构建和谐平安郊区
  5.加强郊区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不断探索创新对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模式,做到“既要管住,又要便民”。对百姓需要而又有发展意愿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制定适合传统生产工艺的标准和规范,正确引导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园区的建设,疏堵结合,保证食品安全。
  6.完善食品风险评价管理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在本市郊区食品生产企业的污染物监测,开展安全性评价和研究工作,建立符合本市实际的风险评价管理机制,提高本市防范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应急反应预案及实施细则,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加快各区县局应急处置小组的建设,在郊区构建专业处置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加强应急处置装备配置,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高系统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7.扶持郊区食品产业发展。加强对郊区食品生产企业的指导,对相关经营者、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企业法制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对新建企业从选址、建厂到设备购置、生产过程等进行指导或组织专家进行咨询,切实帮助企业生产出质量合格产品,带动上游农产品等原料产业的发展。对有条件企业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协助申请名牌、免检产品,促进食品产业发展。
  8.建立郊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加大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帮助有关单位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掌握特种设备基本情况及安全状态。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网络,加强与地区安委会及乡镇街道安委会的沟通协调,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研讨交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郊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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