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质技监标〔2007〕224号)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属各院所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做好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决议》精神,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综合职能优势,有效整合质量管理认证、标准化推进、计量管理、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量监督等工作资源,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地推进和服务上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性,经研究,提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区域特点和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做好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综合职能优势,有效整合质量管理认证、标准化推进、计量管理、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量监督等工作资源,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地推进和服务上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以下质量技监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一、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名牌战略、标准化战略,壮大农村经济
1.以质量奖励制度为引导,鼓励郊区企业追求卓越质量。加强对郊区相关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指导,特别是对各区县相关企业进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培训与指导,推动企业更好地树立卓越绩效理念,指导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高郊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在质量奖励的评审过程中,结合郊区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行业整体特点,鼓励更多的郊区企业走科学管理之路,创造卓越的质量管理水平。
2.加大名牌推荐倾斜导向,培育一批农产品名牌。围绕发挥区域特色和优势,“十一五”期间在上海名牌推荐活动中重视推荐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能体现现代农业水平、较具上海特色以及健康安全放心的优质农副产品,并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力强、市场和消费者认可的农产品企业。
3.健全农业标准体系,推动农业标准实施。努力发挥标准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围绕本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加快标准制修订步伐,进一步建立健全结构合理的农业标准体系,满足农产品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加工、储存、包装、运输和流通等各个环节的需要。加快建成一批全过程实现标准化管理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发挥示范区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农业标准的实施应用,以标准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农业产业化水平,带动郊区农业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