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广西的决定
(桂发[2007]8号 2007年1月8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大力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现就建设文化广西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建设文化广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文化是国家和区域综合实力、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是哺育和传承民族生命力的载体,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建设文化广西,实质上就是要按照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注重人的素质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就是要充分发掘和整合文化资源,大力发展具有广西特色的民族文化,实现历史文化与现代文化相承接,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相兼顾,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相促进,推进广西文化的全面繁荣。
2.建设文化广西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多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有效,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文化对外交流更趋活跃,文化事业不断繁荣,文化产业发展初见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了人的综合素质和社会的文明程度,为建设文化广西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的文化建设以及相关社会事业发展与经济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与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社会信息化的客观现实和发展趋势不相适应。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文化发展不够协调,文化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有待进一步繁荣,文化产业有待进一步壮大。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改革和发展中认真加以解决。
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社会思想文化、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相互影响,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更加复杂,文化市场、文化资源、文化阵地的争夺更加激烈。建设文化广西,对于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务必站在政治、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凝聚方方面面力量,加快文化广西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