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高校实行指导性献血计划,其献血时间、人数由市献血办公室根据临床用血情况统筹安排。各高校要积极支持配合采供血机构做好校园自愿无偿献血工作。
五、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献血计划动员组织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政务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当年度无偿献血计划动员组织工作落实好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及单位,市政府将根据
《献血法》、
《条例》和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动员组织差的单位,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六、主城各区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献血计划分解献血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市冬夏季医疗临床用血。本通知附件2中所涉及的高校,所在区(市)不再重复下达计划。
七、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积极协调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公安、交警、市政管理、城管、步行街管委会等),大力支持、配合采供血机构设立无偿献血广告牌、采血车停靠点、采血屋,方便市民街头自愿无偿献血。各采供血机构,要把大力推进自愿无偿献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加大无偿献血者招募工作力度,保证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
附件:1.2007年重庆市主城区无偿献血计划
2.2007年重庆市部分高校无偿献血计划
3.2007年重庆市远郊区县(自治县、市)无偿献血计划
4.说明
二00七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2007年重庆市主城区无偿献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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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献血部门 │ 年献血计划(人) │ 献血时间 │ 每天平均 │
│ │ │ │ 献血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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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南区 │ 1400 │ 1月4-12日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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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中区 │ 4200 │ 1月15日-2月9日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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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北区 │ 2240 │ 2月12日-3月2日 │ 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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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渡口区 │ 980 │ 7月23-27日 │ 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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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 │ 980 │ 7月30日-8月2日 │ 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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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开区 │ 378 │ 8月3日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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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龙坡区 │ 3150 │ 8月6-31日 │ 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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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岸区 │ 1960 │ 9月3-14日 │ 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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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碚区 │ 1400 │ 9月17-28日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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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北区 │ 1190 │ 12月24-28日 │ 238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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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1787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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