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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07]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国和我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切实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3.7%,特大以上事故控制在3次以内,实现了直辖以来安全生产状况最好水平。但是,自去年发生石门大桥“10·1”道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永川市“11·21”道路交通特大事故以后,在全市采取一系列严管措施的情况下,今年1月1日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又发生了“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9人死亡,35人受伤,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3起道路交通事故,充分暴露出一些区县、一些行业、一些单位、一些责任人员对市政府三令五申的安全工作要求置若罔闻,安全防范工作没有落实到位。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针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逐级抓好落实,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行政区域、本部门“两会”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定防范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健全完善“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加强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二、开展统一执法行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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