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煤炭生产、消费及供需平衡情况。
(六)煤炭资源情况。地质工作程度、含煤地层、成煤时代、主要地质构造、煤系地层、煤层赋存基本特征、资源分布情况、资源量、煤质和煤种、水文地质及开采技术条件、伴生矿产及利用情况等。
(七)煤炭资源开发历史、现状和未来。列表说明各类矿井数量、分布和规模情况;已设置和拟设置矿业权情况(含探矿权);待开发区域情况等。
三、煤矿整合规划
(一)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标准、范围和对象。
(二)矿井数量控制目标落实方案。列表说明整合后保留(含资源整合主体、改扩建和保留)矿井名单、拟分批实施关闭矿井和未来发展矿井名单。
(三)新建矿井规划。列表说明拟设置矿业权(含探矿权),并阐述拟建矿井地质特征、自然地理条件、资源情况、建设的外部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建设规模、实施计划时间等。
(四)煤炭资源整合矿井规划。列表说明具备整合条件的矿井情况,整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整合前后的矿井规模、实施整合的期限等。
(五)改扩建矿井规划。列表说明各改扩建矿井情况,地质特征、储量及新增资源量、改扩建前后生产能力、达产时间等
(六)保留矿井规划。列表说明各保留矿井情况,阐明不实施资源整合、不改扩建的主要原因。
(七)拟关闭矿井规划。列表说明规划关闭矿井情况,安全条件、生产能力、资源量、实施关闭期限等。
(八)煤矿企业资产整合方案或调整方案。
四、煤炭资源整合矿井整合方案
具备煤炭资源整合条件矿井的整合方案应按照一矿一案的原则,分别进行编制,其主要内容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矿井位置及交通条件。
2.自然地理条件(地形地貌、河流水系、气象条件、地震等)。
3.矿井范围及储量。井田范围及储量(原矿井范围及储量,整合后扩大矿井范围及储量),与相邻矿井的空间位置关系。
(二)方案合理性分析。达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要求;符合“布局合理、系统独立、规模适度、储量足够、技术进步、有利发展”的原则;整合方案与矿业权设置建议方案充分衔接,保持一致。
(三)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及服务年限。
(四)开拓方案、水平划分与开采顺序。
(五)采区布置及采煤工艺。
(六)机电设备选型。矿井提升运输、排水、供电、通风等方式,机电设备选型。
(七)工业场地位置选择及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