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着力提高专业素质。各级政府要按照建立一支作风优良,业务过硬,勤于实践,勇于创新,能适应不同层次健康需要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要求,在提高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同时,强化专业素质建设。一是加快医疗卫生行业重点学科建设和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完善中高级卫生专业人才选拔奖励机制,壮大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实施医疗卫生系统“基层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建立自治区、市、县、乡人才培养四级联动机制,做好对基层卫生人才的传帮带工作。二是建立中高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年选派200名、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年选派400名中高级医疗卫生人员到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巡回医疗和技术指导服务,通过专家会诊、专题讲座、咨询答疑等形式,提高乡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三是建立乡村和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制度,加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技术骨干、全科医师培训力度,培养550名乡村中医药临床技术骨干。做好南部山区乡镇卫生院定向招生工作,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培养适应城乡和社区医疗卫生需要的各类人才。四是建立城市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农村和社区卫生工作制度,扩大城乡卫生人员和技术交流的范围,有计划地组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修学习,支持和帮助基层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五是积极开展区内医院与国内外大型医院的交流协作和培训,通过进修深造、访问研修、学术交流等形式,提高我区医院诊疗水平。同时,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正确处理好引进人才和本地人才的关系,既要重视引进人才,又要稳定现有人才队伍,构建选人用人的激励机制。
通过以上措施,使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医疗卫生人员的专业素质得到提高,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具体是: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10个领先学科,市级建设10个重点学科,县级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学科建设;培养50名以上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85%%以上的临床医生达到大学本科学历;乡镇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生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村医达到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并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具体办法由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厅和教育厅制定。
四、建好四个机制
(一)改革用人机制。在坚持事业单位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改革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一是推进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按需设岗,按岗择人,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实现医疗卫生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县以上医疗机构在核定编制总额和人员结构内,扩大院长用人自主权,探索建立人员退出机制,完善人员辞退、解聘办法。二是建立健全县以上医疗机构院长培训、选任、交流、评价、考核等制度,强化对医院院长的管理。三是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赋予相应的用人权、分配权和奖惩权。四是加强对村医的培训和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服务,经过乡村医疗机构工作并考核合格的,才能选拔进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办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人事厅和卫生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