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建设的意见
(宁党发[2007]10号 2007年2月6日)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和支持下,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明显改善,初步为人民群众搭建起了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平台,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在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医疗机构公益性质淡化,趋利行为严重,乱检查、乱收费等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滑坡,业务素质不高,服务行为不规范,开大处方、收受红包、拿回扣等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着医疗卫生行业的整体形象。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建设,重塑医疗卫生行业的新形象,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抓管理、带队伍、提素质、树形象为主要内容,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强化措施、建立机制,切实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把这支队伍培养好、管理好,树立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的努力,总体要达到提高“两个素质”、建好“四个机制”、实现“一个目标”,即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建好医疗卫生机构的用人机制、分配机制、保障机制和奖惩机制,实现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使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行业的满意率达到85%的目标。
三、具体措施
(一)着力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医疗卫生行业职业道德主要体现在救死扶伤、爱岗敬业、精益求精、诚实守信、廉洁行医、服务群众等方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要建立健全医德医风教育、示范、监督、考核机制,使职业道德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党建、促管理,抓党风、促行风。坚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和反商业贿赂为重点,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切实规范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行为。大力倡导救死扶伤、克己奉公的精神,反对损公肥私、损人利己,抵制拜金主义,切实增强医疗卫生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二是培养推广先进典型。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开展学习典型、表彰典型、宣传典型、推广典型活动,用先进典型事迹教育和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弘扬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三是强化对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监管。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建立医疗卫生行业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将职业道德的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职称、评优评先的依据。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城市大医院与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药招“三统一”政策,减轻群众医药负担。严格医疗技术和卫生人员准入制度,禁止无证执业或超范围执业。推行医务公开,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努力实现医德医风的根本好转。具体办法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卫生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