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顺序,并依据各招生学校应该录取高于本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5分的第二志愿考生,以考生第二志愿录取的,须提高15分投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划定各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凡上招生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当报考某校第一志愿考生和高于第一志愿考生15分的第二志愿考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该校依照学校招生计划数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及高于第一志愿考生14分或13分(依次类推)的第二志愿考生。
如果招生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出现同分考生且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按招生计划数优先录取市级或城区级三好学生、市级、城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其次优先录取获得“英语口语初级合格证书”、“计算机操作合格证书”双证或单证的考生,再次按招生学校在其招生简章中说明的同分优先录取条件执行。
根据以上办法依次录取后,如有学校还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在第一批招生学校录取工作基本结束的次日,采取让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补报志愿的办法,由招生未满学校择优录取。
(二)第二批录取
在第一批招生学校录取中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按其原升学考试总分,进入第二批招生学校录取程序。第二批录取学校录取时,不再采用“以考生第二志愿录取的,须提高15分投档”和补报志愿的办法。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以招生学校和专业为单位,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顺序投档,由招生学校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有体检或面试要求的专业,体检或面试合格为该专业录取的必要条件。
2.普通中专(含成人中专普通班):分三批录取。第一批为3+2高职班,第二批为普通中专,第三批为成人中专普通班。每批招生以招生学校为单位,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学校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者,改投第二志愿,依次类推。
(三)第三批(招生市场)录取
未被第一、第二批学校录取而愿读一般普高(含民办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普通班的考生可以进入各类高中招生市场。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杭州市教育局
二○○七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