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府发[2007]2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七年二月二日
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特制定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安全生产全局,坚持安全发展原则,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创新政府监管体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突出抓好“三强化、五推进”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委托乡镇执法,开展监管队伍培训,延伸乡镇(街道)、村 (居)监管网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法落实企业法人代表和经营者安全责任,实现全员、全过程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监管责任。大力推进专项整治、安全投入、监察执法、应急救援和安全文化建设。
二、主要目标
--确保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06年下降1.5%以上;确保特大以上安全事故控制在4次以内。
--全面委托乡镇安全监察执法;全市6000名安监人员培训上岗率100%;将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村(居)。
--全面实施企业安全资质、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审查制度,完善安全资质、资格淘汰机制;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机制,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绩效工资制;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实现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全面执行企业安全费用、风险抵押金等经济政策。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行政谁主管谁负责”、 “管生产(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各级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责任。
--推进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中小学校等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以实施“十一五”安全专项规划为切入点,加大企业和各级财政公共安全投入,推进投入机制创新和重点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