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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7年4月18日)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现就加强本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

  (一) 分层分类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教育主题,认真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不同主体和问题分层分类施教,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着重加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使其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对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和基层科队站所负责人,要着重加强党的宗旨和党纪条规教育,使其做到依法、热情、高效;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要着重加强群众观念和政策法规教育,使其做到民主、公平、廉洁;对农村党员,要着重加强先进性教育,使其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对农村流动党员,结合颁发新版《流动党员活动证》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和管理。

  (二)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反腐倡廉教育要与巩固、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适应,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针对农村特点,编写专门教材,制作教育课件,并将其作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和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区县、乡镇两级理论宣讲网络。积极推进有线电视网、有线广播网、电子政务网、远程教育网“四网合一”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扩大覆盖面,深化教育效果。

  (三) 深入开展农村文化道德建设。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乡镇文化站、村党员活动室、村文化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定期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书籍、报刊、音像资料和文艺作品送到农村基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廉政文化活动。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努力营造互助互爱、崇勤尚廉的文明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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