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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三门峡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三门峡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政办〔20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根据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等十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信息产业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 银监会 外汇局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郑银发〔2005〕1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向全社会提供安全、便利、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为目标,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提高技术手段、优化用卡环境、加强持卡人权益保护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快速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风险,使我市银行卡产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二)基本原则:政府推动、行业自律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统一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发展和规范相结合;全面发展和重点推进相结合;加强银行卡产业发展和提高银行服务质量相结合;提高银行卡安全风险防范水平和加强持卡人安全教育相结合;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和加快银行卡产业发展相结合。
  二、发展目标
  以扶持、推动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为核心,逐步建立门类比较齐全、服务体系完善、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银行卡产业体系。最终达到银行卡成为市民首选的理财支付工具;形成畅通无阻的银行卡受理市场;建立起统一规范的银行卡专业化服务体系。分三个阶段:
  (一)到2008年末,全市所有有固定营业场所,年营业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餐饮、娱乐、零售、商业商户可以受理银行卡;全市居民持卡消费金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达到10%左右;银行卡自助服务终端总数增加到120台左右;建立以银联跨行信息转接系统为枢纽的银行卡综合业务平台,使用银行卡可以缴纳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并将功能扩展到代发工资、个人所得税、保险费等的代扣,使居民真正享受到银行卡的方便服务。
  (二)到2015年末,全市具备条件的商户均可受理银行卡;所有的物流与商品交易场所均推广普及银行卡为主导的非现金支付方式;居民持卡消费金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例提高到15%左右;银行卡自助服务终端总数增加到200台左右;建立比较完善的居民个人资信评估体系,使贷记卡的发行占到全部银行卡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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