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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2007年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暨选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报名时间:4月25-29日。
  报名地点:海口市海秀路18号教苑大厦619、618室海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报名方式:比赛以各学校为单位参赛,各参赛学校设领队1名,具体负责比赛事务的领导和协调。
  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参赛领队统一将参赛学生和教师各专业类别比赛报名表(见附件2)、参赛队汇总表(见附件3、附电子版)、参赛学生新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教师在编证明、教师聘书复印件以及相关材料等(见附件4)装订成册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送海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名资格。联系电话:66782542、66752431,联系人:邢益承、林洪珊。
  (三)各承办单位赛务联系方式
  1、服装设计与制作专业学生组与教师组比赛承办单位: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联系电话:65851437,联系人:蔡老师。
  2、烹饪专业学生组与教师组比赛承办单位:海口市旅游职业学校,联系电话:65303067;联系人:李燕。
  3、计算机应用专业学生组与教师组比赛承办单位:海口市第一职业中学,联系电话:66826236;联系人:洪老师。
  4、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学生组比赛承办单位: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联系电话:65906554,65906564,联系人:13307678380(陈衍禹) ,13078998377(陈强)。
  5、电工电子专业学生组与教师组比赛承办单位: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联系电话:65906554,65906564,联系人:13307678380(陈衍禹) ,13078998377(陈强)。
  六、竞赛方式
  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内容参照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各专业竞赛项目内容进行设置,由组委会组织专家统一命题,采用现场操作方式分场次进行,并根据全国技能大赛分配的名额选出我省各项目参加全国技能竞赛选手,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七、表彰奖励和获取职业资格证书
  此次比赛将设个人奖和组织奖,奖项表彰范围视参赛规模进行设置。获得各竞赛项目个人奖项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经加试理论合格者,由省人事劳动保障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具体职业资格证书颁发范围如下:
  1、教师组
  获得各竞赛项目全省决赛第1名的教师,颁发国家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各竞赛项目全省决赛2-5名的教师,颁发国家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各竞赛项目全省决赛第6~10名的教师,晋升一级(不高于高级),并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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