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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第十六次全会提出的200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15.强力推进节能降耗。着力抓好冶金、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和30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综合运用产业政策、环境容量、差别电价等措施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全面淘汰立窑水泥生产线,支持日产5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关停小火电机组100万千瓦,完成660万千瓦现役燃煤机组的脱硫设施改造。
  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6.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工作。
  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7.继续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万亩,关闭粘土砖瓦窑厂515个。
  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8.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所有市、县(市)建成污水处理厂,并通过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和财政适当补贴保证其正常运行。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环保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9.采取综合措施保护和改善13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集中力量对卫河、惠济河、贾鲁河3个流域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对化工、医药、电力3个重污染行业进行重点治理。
  由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0.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长江、淮河防护林、太行山绿化以及中原城市群生态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林业生态县、城市防护林和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工程建设,完成造林310万亩
  由市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21.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和新农村书屋建设,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村电影放映等工程。
  由市文化局、广电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2.做好世界文化遗产、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由市文化局和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3.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深入开展“道德规范进万家、诚实守信万人行”活动。推进诚信河南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诚信为本、守信光荣的良好风气。
  由市教育局、文化局、广电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4.继续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景区“双创”活动,广泛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村户创建活动。
  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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