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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第十六次全会提出的200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由市农业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粮食局、供销社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和特色农业,推进水产养殖规模化、产业化。
  由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开发办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加强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集中支持40个畜牧业重点县和优势区域发展。加快县级动物防疫网络建设。
  由市农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试点。
  由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建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全面提升郑、汴、洛“三点一线”精品旅游档次,精心打造少林寺-龙门石窟国际化旅游品牌,加快南太行山、大别山等地旅游业发展,推进伏牛山生态旅游区整体开发,积极培育旅游企业集团和文化旅游品牌。
  由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卢氏县政府负责落实。
  7.支持房地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建设廉租住房。
  由市建委、房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坚持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中原城市群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力争全省城镇化率提高1.6个百分点。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9.加快城市新区道路、水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善商业、金融、医疗等配套服务功能,提高人口集聚度。
  由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环保局、商务局、人行、市电力公司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0.积极支持豫北、豫西、豫西南和黄淮地区城市立足现有基础,发挥比较优势,培育支柱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负责落实。
  11.鼓励城乡一体化试点市创新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城乡关系。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和义马市政府负责落实
  12.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抓好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
  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3.加快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建设。
  由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局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4.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推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强化目标责任,确保完成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任务。
  由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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