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农业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粮食局、供销社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和特色农业,推进水产养殖规模化、产业化。
由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开发办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加强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集中支持40个畜牧业重点县和优势区域发展。加快县级动物防疫网络建设。
由市农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试点。
由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建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全面提升郑、汴、洛“三点一线”精品旅游档次,精心打造少林寺-龙门石窟国际化旅游品牌,加快南太行山、大别山等地旅游业发展,推进伏牛山生态旅游区整体开发,积极培育旅游企业集团和文化旅游品牌。
由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卢氏县政府负责落实。
7.支持房地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建设廉租住房。
由市建委、房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坚持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中原城市群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力争全省城镇化率提高1.6个百分点。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9.加快城市新区道路、水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善商业、金融、医疗等配套服务功能,提高人口集聚度。
由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环保局、商务局、人行、市电力公司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0.积极支持豫北、豫西、豫西南和黄淮地区城市立足现有基础,发挥比较优势,培育支柱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负责落实。
11.鼓励城乡一体化试点市创新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城乡关系。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和义马市政府负责落实
12.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抓好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
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3.加快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建设。
由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局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4.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推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强化目标责任,确保完成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任务。
由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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