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李津成
牵头单位:省政府法制办
协办单位:省政府督查室、省监察厅
责任单位:各州市地政府(行署),省政府各部门
3、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工作要求: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严格“收支两条线”规定,继续把政府非税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继续清理“小金库”,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范围,严格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责任领导:李津成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协办单位:省监察厅、审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责任单位:各州市地政府(行署)
4、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工作
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加强对投资决策、项目核准与资金安排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责任领导:马建堂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
5、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
工作要求:落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司法机关接受监督和内部制约机制,促进公正执法。严肃查处司法腐败案件,保证司法权的公正行使。
责任领导:李鹏新
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安全厅、司法厅
6、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
工作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及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研究制定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制度规章或管理办法,并加强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李津成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协办单位:省监察厅、审计厅
责任单位:各州市地政府(行署),省政府各部门
十五、扎实落实“四项制度”工作
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
工作要求:健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完善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管方式,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严肃查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中的腐败行为。
责任领导:马建堂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
协办单位:省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监察厅
责任单位:各州市地政府(行署)
2、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
工作要求:继续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扩大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要加强对土地转让和矿产等重要资源开发审批的监督。
责任领导:马建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