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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06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漯河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06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漯粮[2006]26号)


各县粮食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发挥粮食购销企业在夏粮收购中的主渠道作用,现就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2006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315号),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粮食收购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最低收购价为白小麦每50公斤72元,红小麦每50公斤69元),切实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做到粮食收得到、储得下,把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粮食收购质量标准。各级粮食部门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能,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继续抓紧抓好“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管理工作,把好市场准入关。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积极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促进公开、公平竞争,鼓励和发展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为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创造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卫生、价格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开展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规范粮食收购行为,严禁在收购过程中出现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和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做好夏粮入库备仓和入库器材准备工作。各级粮食部门要及早动手,积极采取腾、并、挤等手段,对现有危旧仓房和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提高仓房利用率,扩大仓储能力。同时,要购置必要的收购物资器材及用品,加强对检化验人员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确保夏粮顺利入库。
  四、做好夏粮入库粮质调查工作。各县粮食局、市局直属分局要依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组织力量对本地小麦产量、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认真调查,于6月8日前将调查总结及《小麦质量调查情况统计表》报市粮食局储运科。夏粮入库备仓情况统计表和准备器材统计表于5月26日前上报市粮食局储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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