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10年末,全市社区卫生覆盖人口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功能基本完善,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设备、人员、体制和服务质量等基本达到国家要求。便民利民、优质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得到确立,社区卫生服务诊疗人次占居民就医总人次5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合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按居民从家步行10-15分钟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进行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街道办事处范围设置(原则上不足3万人口不单独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市规划设置2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社区居委会范围设置(原则上不足3000人口不单独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市规划设置118个。
2.达标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政府为主体举办。主要对现有一级、二级医疗机构和转型的企业医院进行改建,也可由市内的综合医院直接举办或与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办。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主体可多元化,即: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性医院及专科医院举办,也可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招标选择社会力量举办。按照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卫医发〔2006〕240号)进行建设。
3.完善功能。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服务模式,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主要承担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切实履行好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六项职能。
三、2007年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完成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规划;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行为,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高标准抓好示范试点工作。
(二)重点工作任务
1.完成设置规划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坚持公平性、整体效益和可及性原则,完成全市城区2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布局。
2.推进规范化建设
(1)严格准入审批。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由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严格准入审批,并办理执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