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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实施“四进村”实现“五个有”推进乡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有一个专业协会。广泛联合农业优势产业中的同类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联合组建农产品专业协会,推动跨所有制、跨地区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推行“支部+协会”、“个体能人+协会”等模式,努力形成“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较完整的产业化经营方式,使每个乡镇和有条件的建制村建立一个专业协会,为广大会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协调、维权等服务,强化民主管理,完善服务功能。
  有一个集贸市场。从农村生产、流通、消费的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每个乡镇和有条件的村建一个集贸市场。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的原则,走企业化运作、政府扶持的路子,以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加强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农产品集散、价格形成和信息传输的基本功能,方便群众,活跃市场,降低成本,搞活流通。
  有一批农民经纪人。从服务“三农”的大局出发,发挥农民经纪人市场经济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较强的优势,采取职业培训和资格认定等方式,提高农民经纪人的综合素质,积极培育一批乡村农民经纪人队伍,加强联合与合作,维护其合法权益,支持农民经纪人依法开展经纪活动。
  四、分类推进乡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由于我省农村经济水平、基础条件等情况千差万别,在乡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中,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走先试点后推开、先发展后规范、先易后难的路子。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要求,以加快发展“两社一会”为重点,加强乡村经营服务设施改造、集贸市场建设和农民经纪人培训,力争在“十一五”期间,使全省60%以上的乡镇和建制村实现“四进村”的总要求,完成“五个有”的任务。
  (一)全面推进经济发达、交通便利地区的乡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以城郊和交通沿线中心镇、中心村为重点,在经济发达、产业基础好、农民收入较高的乡镇和有条件的建制村,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将现有的综合服务社改造为便民超市,建立农产品信息发布平台和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市场知识培训和农民经纪人职业资格认证,形成一批农民经纪人队伍。因地制宜地建立与大型专业批发市场相联结的乡村集贸市场。“十一五”期间,力争使此类地区80%的建制村实现“四进村”,80%的建制村实现有一个综合服务社、有一个专业合作社、有一个专业协会,80%的乡镇和有条件的建制村有一个集贸市场、有一批农民经纪人。
  (二)加快推进一般地区的乡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以坝区、热区和边境口岸地区乡村为重点,积极鼓励发展“两社一会”,努力推进便民超市、集贸市场和进村信息网络的设施建设,与培育新型农民相结合,开展农民经纪人市场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培育农民经纪人队伍。“十一五”期间,力争使此类地区70%的建制村实现“四进村”,70%的建制村实现有一个综合服务社、有一个专业合作社、有一个专业协会, 70%的乡镇和有条件的建制村有一个集贸市场、有一批农民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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