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实施“四进村”实现“五个有”推进乡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云办发[2007]2号)
各州、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实施“四进村”实现“五个有”,推进乡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1月17日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实施“四进村”实现“五个有”推进乡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发展我省现代农业,加快建立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中的带动作用,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供销社系统以加快发展“两社一会”为重点,实施“四进村”、实现“五个有”,推进乡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乡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个农业大省,有7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农副产品销售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 70%左右。推进乡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开拓农村市场,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的突破口,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助农增收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抵御市场风险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农村消费水平、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加快建立乡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对于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增加农民收入,确保生产、消费质量和安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五”以来,全省供销社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国总社的指导下,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按照发展“两社一会”的基本思路,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找位置,在助农增收中求发展,在为农服务中探新路,积极发挥在农资供应中的主渠道作用、农村流通服务中的骨干作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推动作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引领作用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中的带动作用,扭转了多年经营亏损、包袱沉重的困难局面,为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出了积极贡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省农村商品流通发展势头良好,农村市场日趋活跃。但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和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制约,我省农村商品流通还存在着市场意识不强、网点不足、设施陈旧、手段落后、成本较高、流通组织化程度低和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致使坑农害农、假冒伪劣等事件时有发生,既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延缓了农村市场化的进程。因此,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完整、服务网络健全、产业经营基础好、合作发展能力强、在农民群众中诚信度高等优势,以乡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构建为农服务新平台,探索为农服务新途径,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农村流通服务体系,营造安全、诚信、便捷、优质的流通环境,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显得非常必要且十分紧迫。
二、乡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