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
(一)着力营造宽松和谐的人才环境
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十一五”期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人才工作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面向全国、全社会宣传甘肃的优势和特点;宣传我省为各类人才创业营造良好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特别是对两院院士、甘肃省科技功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甘肃省优秀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先进事迹及有关评选表彰奖励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四个尊重”的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努力为人才干事创业营造宽松、良好的社会环境。
营造有利于人才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人才工作环境先天不足的状况,继续千方百计加大投资力度,使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有一个相对宽松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办好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以及尝试与国外及港澳地区联合建立科技合作园区。对进入区、站工作的人员,除吸引国内外及其他地区高层次人才外,积极向国家申请工作园区国家资助名额。科研开发项目立项时,优先考虑由这些区、站承担。
营造有利于拴心留人的生活环境。根据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年薪制、股票期权、技术管理入股等多种激励机制和实行按岗、按任务、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千方百计提高人才的生活待遇。继续实施专家年度体检制度和疗养制度,建立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等服务制度。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筹措资金,着力改善高层次人才的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大力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
完善国民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稳步推进高等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调整优化高等院校学科布局和专业结构,加强重点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各类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共同培养研究生;全力推进职业教育,重点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示范性中、高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积极发展民办教育,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共同发展。努力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制定各类人才培训规划,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五年内将各类在职人员普遍轮训一遍。以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抓好党政人才培训,每年培训省管干部300人左右、县级干部5000人左右。以提高战略思维、开拓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每年选拔200名大中型企业中高层管理人才、500名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各类培训。以提高创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抓好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落实好《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多种形式加快知识更新。加大涉外培训力度,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到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培训;分层次选送干部到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和国内著名高校深造。完善在职学习培训制度,着力构建人人都注重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研究制定在职学习财政资金支持办法,鼓励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健全带薪学习培训制度,选送有潜力、有培养前途的人才,带薪到国内外有关机构学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