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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交通局对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071号建议的答复

漯河市交通局对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071号建议的答复
(漯交[2007]85号)


曹世安、方巧云两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搞好农村地方道路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农村公路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我市农村公路超期服役路段多,加之洪涝灾害的重创,损坏严重。由于我市地方道路的发展起步较早,原设计标准低,加之近年交通量显著增加,大吨位车辆增多,再加上养护资金短缺,长期得不到养护等原因,致使道路损坏严重。二是农村公路产权不清,职责不明。根据《公路法》明文规定,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是乡(镇)级政府、交通职能部门负责规划、技术指导等职责。因此,仅仅依靠交通职能部门,农村公路的发展根本无从谈起。三是地方道路建、管、养资金异常紧缺。从2002年到今,我市地方道路建设部门负债严重,其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无力承担项目的配套资金,而当前全市拖拉机保有量呈明显下降趋势,按照目前拖拉机征收实际状况,全市地方道路管理部门的负债要30年才能还清。目前,我市地方道路的建设和养护的唯一资金来源是拖拉机和摩托车养路费,每年大约征收1500万元左右,除去我市自己安排建设项目所需经费和银行贷款的偿还等,所能支配的养护经费每年仅有200万元左右,仅对280公里的县道来说已经是杯水车薪,乡村道路的养护投入更无从谈起。四是路政管理权限狭小。地方道路的归属权属地方各级政府,我们职能部门对地方道路的路政管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特别是针对超载超限车辆的治理,我们缺乏有力的处理手段和措施,仅有的权限只是设立限载警示标志,按条文规定尚无权在两端设立隔离墩,至于罚款处罚等其他权限就更不用提及。
  二、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下一步的做法
  根据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前我市辖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形势,我们的初步设想是:县道建设重点是升级改造。乡村道路建设要围绕农业结构调整,重点放在路网结构的完善和路况的改善上,着力解决“断头路”问题,不断发挥地方道路的整体网络功能和经济效益。
  一是加大地方道路建设投资力度。今年,是国家要对农村公路建设实施“五年千亿规划”的第一年,我们要紧紧抓住这次难得的发展机遇,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升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努力加大地方道路的投资力度。2006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实际里程近10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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