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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交通局对市政协四届七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答复

漯河市交通局对市政协四届七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答复
(漯交[2007]91号)


张民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村通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农村公路通车里程的快速增长,特别是今年将要在全市修建“村村通”公路799公里。使我市提前一年实现村村通,但是,伴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快速增长,由于养护资金紧缺,公路建设与公路养护之间的矛盾也显得日益突出,出现了重建轻养现象,如何巩固公路建设的成果,避免因为养护不力而出现的前修后坏现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课题。
  2005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符合我国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二、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三、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1、公路养护费总收入用于公路养护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80%。2、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在统筹安排汽车养护费时,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资金水平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目前,省交通厅正在组织调研,制订我省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颁布实施后,农村公路只建不养、重建轻养现象就可以得到解决。国家要求两到三年内解决农村公路养护主体、养护机构和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等问题,我省有望两年内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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