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南宁市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属各企业:
《关于加强南宁市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4月19日
关于加强南宁市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
《实施纲要》),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07]3号)的要求,加强我市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南宁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结合“创新年”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廉政文化融入反腐倡廉思想教育、荣辱观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中,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境界,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构建和谐南宁开放南宁、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服务。牢固树立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服务的观念,紧紧抓住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核心问题,通过文化的力量,洁净党的执政主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先进性的要求,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使廉政文化建设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2.面向全党全社会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坚持先进性与大众性相统一,既突出以党员干部为重点,又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根据不同群体、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年龄阶段党员干部群众的文化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产品和服务。要紧紧依靠群众,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拓展廉政文化教育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