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陵 乌鲁木齐电业局副局长
刘新安(兼)
工作人员从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研究制定改造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做好改造区域道路、绿化、供排水、电力、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
(六)资金筹措工作组。
组 长:李新鸿(兼)
副组长:田 华(兼)
李 伟 市国资委副主任
姬向东(兼)
宋亚君(兼)
工作人员从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通过多种形式筹措开发改造资金。
五、开发改造步骤
为确保黑甲山片区开发改造工程的顺利推进,按照边建设、边拆迁、边安置的思路,计划通过三年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开展调查摸底(2007年4月18日-4月30日)
由拆迁安置工作组负责,从区建设局、执法局、规划分局、土地分局、黑甲山改造指挥部、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小东梁派出所等单位和部门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四支专业队伍,按照《摸底调查表》所列事项,分区域详细登记被拆迁户的户籍、房屋土地产权、生活来源和安置意向等内容,并对各类问题归纳分类、研究分析,提出针对性意见和解决办法,全程负责拆迁安置,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第二阶段:建设安置住宅(2007年5月10日-9月30日)
根据摸底调查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请示市委、市政府,将位于黑甲山片区内国有储备土地行政划拨天山区,用于综合开发和建设黑甲山被拆迁人员安置住宅。土地划拨后,由规划工作组负责调整黑甲山片区的总体规划,编制开发改造区域的详细规划,设计安置房屋具体方案,协调办理与开发改造有关的各类手续。基础设施工作组、资金筹措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依据被拆迁人员的房产情况和合理要求,开工建设不同类型的安置住宅。
第三阶段:实施安置拆迁(2007年5月31日-12月31日)
摸底评估结束后,由拆迁安置工作组负责按照《天山区黑甲山片区“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助)安置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与被拆迁人员商谈,对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协议书,安排好过度事宜,立即拆除现有住房,安置房建成后组织入住;属货币补偿的,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落实;对违反政策无理取闹、经多次做工作拒绝搬迁的,要按照法律程序实施强制拆除。同时,政策研究工作组要监督抓好被拆迁人员的安置和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落实。规划工作组、基础设施工作组要尽快提出被拆迁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及长远发展规划。
第四阶段:统一规划建设(2008年-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