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服务功能。采取多种措施为旅客购票出行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开展各项便民服务活动,提供良好有序的候车环境。
四、整顿措施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节日氛围。各客运企业、出租汽车公司(行)、汽车站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客运市场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公交企业和汽车站要在公交车辆和候车站场悬挂一定数量的宣传横幅或张贴宣传标语,衬托节日、活动氛围。在每次节日、重大活动前都要组织参运车辆从业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车主和聘用驾驶员都要参加,要向每一名驾驶员讲清楚对安全运营、文明服务和车辆卫生的基本要求,使广大经营者树立在节目、活动期间为省会城市争光添彩的意识。各公司要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做好会议签到、培训记录,以备检查考核。
2、加强源头管理,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安全文明运营。各客运企业、出租汽车公司(行)必须在节日、重大活动前,组织人员对本公司所有参运车辆安全、卫生和车容车貌以及司乘人员情况进行逐车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由公司派专人督促整改,直至符合运行要求。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各项环节,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随时进行复检复查。
3、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各客运企业、出租汽车公司(行)要抽调组织稽查人员积极配合运管处的路检路查工作,着重检查运营中的公交车辆、出租汽车和线路班车安全运营、车容车貌和文明服务情况。对不符合整改要求的车辆要求现场或限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停业整顿的处理,并抄报车辆所属单位。检查整改记录将做为各运输企业年度考核及线路审批的重要依据。
市运管处客运科、出租汽车管理科、稽查大队与各客运企业、出租汽车公司(行)建立联查机制,在每次节日、重大活动前,对参运车辆车容车貌、卫生和服务质量等经营行为检查不得少于车辆总数的80%,并要逐车逐次做好检查记录,检查的原始资料必须齐全、客观,作为今后检查考核的依据。要确保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所有参运车辆经营手续齐全、车辆性能安全、车容车貌整洁、服务态度文明、经营行为规范的运营目标和要求。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治理整顿工作,根据单位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严格落实各项治理整顿工作任务。所有工作都要记录详实、客观,以备检查考核。在工作中要加强信息沟通,遇有重大事项及时反映汇报。每次节日、重大活动结束后,将整治工作以书面形式写出总结,报送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