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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交通局对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066号建议的答复

漯河市交通局对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066号建议的答复
(漯交[2007]82号)


陈春兰等9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村村通’,实现‘村内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村村通”工程是指国道、省道或农村公路连接各行政村村委会或学校之间距离的工程项目。2005年、2006年我市的“村村通”工程也是按此标准修建的,今年年底我市“村村通”目标可实现。但根据国家的投资政策,目前还不具备实现“村内通”的条件。根据省发改委、省交通厅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实际,“十一五”全市的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06年解决农村公路有路无桥、路宽桥窄、断头路等问题;到2007年,实现行政村村村通油路;2010年多数自然村通油路;县道、乡道达到三级以上标准,村道达到四级以上标准。
  在“十一五”规划中,体现了行政村之间衔接,在行政村之间连接过程中,适当考虑人口多的自然村,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条出口路,通过行政村之间的联通,最终连接到国、省、县、乡道上,形成以乡镇为单位的区域交通网络,并通过乡镇之间,乡镇与县城之间的连接,实现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农村公路交通体系。通过以上的规划,基本满足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对公路基础设施的需要。
  感谢你们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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