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政办字〔2007〕3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创新创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驰(著)名商标,提升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商标战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梯次衔接,整体推进。运用经济、市场、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培育、扶持和保护各类注册商标,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驰(著)名商标。充分发挥商标的凝聚效应,使一批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成为产业集聚、高新技术和招商引资平台,努力构筑我市商标品牌阵容的新优势,提升经济综合素质和城市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坚持“纵向提升层次,横向扩展阵容”,2007年,力争成功争创驰名商标4件、省著名商标40件以上、市著名商标50件以上,确保在全国、全省继续名列前茅。2010年力争达到驰名商标30件,省著名商标300件、市著名商标400件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夯实基础,拓展商标战略推进领域
1.各级工商部门要积极推行“商标事务提示建议书”等商标行政指导制度,指导各类主体主动尽早申请商标注册,为扩大商标总量夯实基础。要引导企业实施商标与字号、域名同名注册,保持企业品牌的一致性、整体性和显著性,增强企业商标品牌的综合竞争力;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创业型企业、服务性行业、定牌加工企业积极申请商标注册、使用自有商标,走自主创牌之路;指导扩张型企业对准备进入的行业提前注册商标;指导龙头企业合理扩大商标注册类别,扩大保护范围;指导出口型企业及时到境外注册商标,实行“商品出口、商标先行”,拓展国际市场。
2.要围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效益农业发展需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手工业户,积极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推广运用“公司+商标+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引导农民进市场,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市场化。要大力支持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广运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积极发展创牌经营和品牌运作,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产品的改良和新产品的开发,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产销一体化经营、连锁经营,培育一批国家级农产品品牌。突出加强茶叶、名特水果、优质蔬菜、水产养殖加工业和传统农副土特产品的品牌建设,扶持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稀”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
3.要依托现有制造业的品牌优势,支持和鼓励企业致力于自主创新、创自主品牌;加强商标的国际注册与保护,培养一批在国际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制造业产品品牌,要从制造业优势转变为品牌优势。大力提升钢铁、机械、基础化工、橡胶等传统制造业商标品牌,大力培育针纺、服装、海洋、食品、啤酒饮料等消费类商标品牌,要按照新型工业化和产业国际化要求,鼓励和引导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新兴工业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争创国际知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