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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推行行政许可服务事项集中联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积极开展全程代理服务。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新乡市外来投资全程代理服务暂行办法》(新政办〔2006〕143号文)要求,对外来投资项目和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无偿全程代理服务,按照“接待咨询、委托代办、实施代办、办结送达”的程序运行。市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程代理服务事项的组织、落实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六)继续开展联合年检年审。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新乡市行政许可证(照)年检及联合年检暂行办法》(新政办〔2005〕92号)要求,对市政府确定保留的年检项目实行“一门受理、联合审验、规范收费、资源共享”的运行模式。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全市年检的监督协调工作,统一组织,统一安排。
  (七)大力发展行政服务电子政务网络。加强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强化行政服务网络建设。健全完善中心局域网办件系统,开展市县乡三级中心网络对接。协调相关部门,与建有内部办公网络系统进行对接联网。
  (八)突出重点,加强协调,提高部门能动性。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市优化办、编办、法制办、发改委等部门对行政事项服务科设置、窗口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项目业务流程再造事项和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联合办理等工作进行联合督查。
  (九)强化监督和投诉。健全完善行政服务中心投诉管理制度和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查证属实的,按照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方法步骤
  此项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重点任务,在2007年度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和梳理问题阶段(2月5日―3月31日)。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和规范完善阶段(4月1日―6月30日)。
  第三阶段:初步运行和总结提高阶段(7月1日―12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行政许可服务事项集中联合办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到各部门权力和利益再分配,各单位要站在讲大局的高度,认识到这项工作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工程,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我市投资环境的必然要求,一定要全力支持配合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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