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各县(市)凤泉区小店工业园区城市管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1.道路、桥涵设施。城区道路路面应达到平整坚实的质量要求。人行道应稳固平整无障碍,无雨后积水,无障碍。设施铺装正确。侧平石、树池石应平整顺直,勾缝密实,无歪斜、无缺失。桥涵应无安全隐患,桥涵上广告、布线等设置不得破坏建筑结构及影响桥涵安全使用功能;排水、通风、照明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建筑牢固完整、无缺损锈蚀,外形协调统一;伸缩缝平整顺适,无残缺、渗漏和颠跳。城市道路桥涵设施病害率均达到相应标准。
  道路设施发生破损影响交通时,必须于三日内修复;如在冬季,可根据天气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须在三日内进行应急处理。
  2.排水设施。市政排水检查井井座与路面平齐,井座与井盖完整,井盖安放平稳、严密、起闭灵活,踏步完好、清洁;井壁无破损、脱落、裂缝,井内接插管与井壁平齐光滑,流水槽光滑、工作台平整,工作台清洁、无淤积物;井内无阻水杂物,流水畅通,淤泥低于管径的五分之一。
  雨水口井座与路面平顺,结构完整,井壁无破损。篦子安放平稳、严密、起闭灵活,无缺损。排水畅通。泥沙等堵塞泻水孔不超过四分之一。没有沉泥井的雨水进水井淤积物不高于管底。
  如发生井盖缺失、破损,首先进行安全警示,然后于12小时内补装、更换。雨水蓖子如出现缺失、破损,必须于12小时内补装、更换。污水设施如发生堵塞、冒溢,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疏通或抢修。
  排水河渠堤岸无乱占、乱种现象,护岸护坡及水底砌体无冲刷淘空部位,基础稳固,片石完整,勾缝密实。河渠内不得有未经批准而影响水流的障碍物和未经批准而排入的污水,流水无阻水倒流现象。
  3.亮化设施。道路照明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和正常、安全使用,亮化率达到98%以上。灯杆、灯具、变压器、控制箱、检查井等各项设施完好,合格标准为98%。按规定时间亮、灭灯,各路段亮、灭灯时间比规定时间误差不超过5分钟。
  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扩大设备损失的故障,在45分钟内到现场处理;线路短路、断线、设备零部件损坏等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线路、设备被盗等造成路灯不亮的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同时向公安部门报案。故障修复及时率合格标准为100%。
  灯杆、灯具、变压器、控制箱、检查井等设施设置规范,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歪斜、锈蚀、油漆脱落等现象。灯容灯貌合格标准为98%。
  4.便民设施。城区内座椅等便民设施,要保持完好、清洁,如发生损坏,必须于24小时内修复或作其它处理。
  第十条 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1.按照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城市绿线管理规定》等规定,对城区各类绿地进行科学的规划设计。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获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城区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并公布城市绿线。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