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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沙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沙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长政办函〔2007〕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进展顺利,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沙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曹 亚
  副组长:彭景坤  姚永春  彭 新
  成 员:李晓宏  李 枫  王建新
      李罗生  关士麟  杨志坚
      吴应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彭新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行文,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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