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津安生字[2007]6号)
各区县、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天津市第九次党代会即将召开,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生产和施工进入旺季,旅游和居民出行也进入高峰,做好这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为了切实做好市第九次党代会和“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市党代会和“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研究制定各项措施,全力确保这一时期的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督促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并针对节日特点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安全大检查,强化重点监管
会议和节日期间,各职能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全员上岗,针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要把工作重点放在重点问题的解决和重大隐患的整改上,加大技术和资金投入,要通过大检查切实解决和消除一批事故隐患,确保不出问题。
一是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交通、铁路、港口、海事、民航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各运输单位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交通运输车辆带“病”运行,严禁车船超载、超速,严禁疲劳和酒后驾驶;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二是强化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依法规范施工市场,严肃查处施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筑施工单位要强化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空防护、大型机具的管理,减少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事故发生。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重大隐患、不认真进行整改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坚决停止施工,限期整改,确保党代会和“五一”黄金周期间不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