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完善防汛非工程措施。一是认真修订完善防汛预案。紧密结合本辖区和工程的防汛实际,统筹考虑各种复杂因素,组织做好对各类防汛抢险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重点落实好通信预警和下游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千方百计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认真搞好防汛检查。抓紧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汛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细致的防汛安全大检查,特别是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要逐一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包工程责任人要组织做好对分包工程的自查,自查情况要由包工程责任人签字后上报市防汛指挥部门备案。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加强监督,不定期抽查。三是加强防汛现代化建设。不断完善雨水情遥测系统建设,保障信息传递畅通。四是加强工程的安全管理。加强上下游间闸坝的组织协调,互通信息,并加强工程的安全监测和巡查,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要根据防洪规划,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审批程序;组织做好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坚决打击乱采乱挖行为,确保河道工程行洪安全。
(三)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一是落实防汛物资储备。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根据工程抢险需要,做好防汛物资的核查,尽快对现有防汛物资进行补充更新,确保足额、及时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抢险队伍建设。本着专防和群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抓好抢险队伍的组织和落实,重点抓好专业机动队伍建设,搞好设备配备、培训和演练,提高抢险技能和技术水平。同时,要加强同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的联系,搞好军民联防,协同作战。三是加强抗洪抢险组织。出现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后,各级直接防汛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根据责任分工,各级相关防汛指挥部门要加强信息调度和组织协调,及时派出防汛督导组和专家组,搞好抗洪抢险指导,并根据险情发展,搞好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调配,支援一线抢险救灾。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启动相关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全力以赴抗洪抢险,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并妥善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持社会稳定。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观念,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依法防汛,建立完善的防汛抗洪制度体系。在抗洪抢险中,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团结抗洪,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决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保证政令畅通。
(二)加大投入。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防洪体系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应急度汛要求,加大对防汛工作的资金支持,强化工程的防洪减灾能力。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逐步加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力度,理顺投入渠道,尽快落实水管单位人员工资和维修养护经费,注重解决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和防汛一线工程管理人员的实际困难,为防汛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