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新乡市招商引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政文[2007]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2007年新乡市招商引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六日
2007年新乡市招商引资实施意见
2007年全市把招商引资作为项目建设的主渠道,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引进战略投资者,努力实现招商引资从数量到层次、从规模效益到技术含量的新突破,促进全市经济提速晋位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2007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合同利用境外资金2亿美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1.3亿美元,利用市外资金80亿元。
二、进一步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对外开放工作月例会、季度通报、半年考评和年底全面考评制度;坚持各县(市)、区党政正职轮流外出招商;市直招商引资责任部门正职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在外招商,主管副职在外招商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二分之一的工作机制。对于各类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明确一名责任人全程服务,直至该项目开工建设。对于市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要实行首席服务官制度和“绿色通道”制度,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投资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和工作便利。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
三、强力推进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对于已经签约合同的招商引资项目,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尽快实现资金到位和开工建设。
对于已有意向的招商引资项目,合作单位加强与对方的联系和磋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支持政策,确保项目尽快签约。
谋划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依托全市52家重点企业和县(市)、区重点企业,筛选、整理一批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动态项目库,重点向外推介。
四、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以引进战略投资者、大企业为重点扩大招商引资规模。结合我市特点,围绕资源型、上下游产品衔接型、战略布局型、劳动密集型、市场占领型、能源利用型产业,着力引进一批大企业、大项目,尤其要引进独资项目和知名企业的战略性布局项目。制定吸引战略投资者的详细规划,吸引大公司、大集团在我市设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地区总部。积极引进世界、国内、华商500强企业以及国内行业知名企业。鼓励支持我市52户重点企业拿出优质资产、优势产品、重大项目与战略投资者进行合作。积极采用项目融资、股权并购、资产并购、境外上市等方式,吸引跨国公司和境外投资机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