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7. 加强失业调控和就业服务。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对企业裁员进行分类指导。妥善安置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分流职工,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企业改制、破产前应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落实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资金。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制定预案和相应措施,对失业进行有效调控,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加强境外就业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境外就业中介监管力度,建立境外就业突发事件协调处理工作机制,保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二)以提高就业能力为重点,大规模推进职业培训

  1. 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能劳动者。坚持政府积极推动和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城乡劳动者技能素质。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和职业教育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重点建设5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0所重点技师学院。围绕提升我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水平,组织实施“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行业配合、学校参与、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技能劳动者培养工作新格局。

  2. 大力推进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和经济薄弱村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动员并组织社会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就业服务机构,优先为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和省重点帮扶经济薄弱村贫困劳动力提供各种就业技能培训。完善劳动预备制度和青年见习制度,力争使大部分城乡初高中毕业后新成长劳动力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将省重点帮扶经济薄弱村有就业能力和外出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纳入政府支持的技能培训计划,全面实行并不断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制度,把对农民培训的优惠扶持政策直接落实到人。

  3. 进一步完善技能劳动者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格落实就业准入各项规定,加快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劳动者评价、职业院校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技能考核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劳动者就业和技能型人才成才过程中的导向作用。鼓励企业、行业和全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引导企业建立技能劳动者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逐步提高生产一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完善并落实对优秀技能人才的特殊奖励政策和激励措施。

  4. 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培训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利用现代培训技术和远程培训手段,加快培训方法、培训模式和培训机构评价方式改革,加强职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和技能鉴定基地,面向城乡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公共培训鉴定服务网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