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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七)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质监、工商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餐饮业卫生监督检查,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直报网络和通讯系统正常运行,密切关注可能危及群众安全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动态,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加强对供水单位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情况的检查,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三、落实领导责任,严格督促检查。

  (一)明确责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对“五一”黄金周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节日安全工作亲自部署,改进作风,深入一线,亲自带队检查安全。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分兵把口管好各行各业的安全。各级政府要加强节日安全督查督办,确保政令畅通,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节日期间安全工作,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实,甚至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按照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从严惩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开展检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迅速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节日安全大检查、大督查。检查和督查要落实在节前、节中全过程。要一级抓一级,一级查一级,确保市政府部署落实到乡镇、企业和各基层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要派驻“一对一”现场督导组,全程监管,做到万无一失。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各区县和行业的节日安全督查:

  由市旅游局牵头,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参加,开展旅游安全督查;

  由市公安交管局牵头,市安监局、市交委、市农机局参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督查;

  由市交委牵头,市安监局、市农业局、重庆海事局、市港航局参加,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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