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2007年度药品GMP认证跟踪检查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2007年度药品GMP认证跟踪检查方案》的通知
(吉食药监安[2007]139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白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制定的《吉林省2007年度药品GMP认证跟踪检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跟踪检查的企业名单由省药品认证中心制定下达。请各市(州)局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地区通过认证药品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工作,并在2007年12月20日前上报跟踪检查情况总结。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吉林省2007年度药品GMP认证跟踪检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药品GMP规范,规范药品生产行为,巩固实施GMP成果,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07年药品GMP认证跟踪检查(以下简称“跟踪检查”),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方式
  跟踪检查由省局统一组织,委托省食品药品认证和培训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负责跟踪检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拟定跟踪检查企业名单、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工作。跟踪检查的现场检查由认证中心和各市(州)局分别组织实施,其中由国家局或省局受理的有因举报企业及省局组织跟踪检查的企业由认证中心组织进行现场检查,其它药品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由各市(州)局组织进行现场检查。跟踪检查企业名单由认证中心拟定,报省局审核后,由认证中心分批下达。
  二、检查范围
  1、生物制品生产企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