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民政局、人防办、人事局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加快推进政府自身建设
29.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职能转变,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在搞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和服务方式,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由市人事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0.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由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1.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推行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由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2.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3.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真正做到亲民、务实、进取、廉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集中时间和精力,多做一些事关全局、谋划长远、夯实基础的工作,多开展一些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多解决一些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多办一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实事。牢记“两个务必”,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勤俭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修建楼堂馆所,严格公费出国出境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进一步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树立终身学习思想,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建设学习型机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
由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监察局、人事局、外侨办、接待办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省政府第十六次全体会议重点工作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