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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6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6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粤建办管函[2007]8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属有关单位:

  经国家统计局同意,建设部自2006年起正式实行《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具体内容请在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查阅)。根据建设部《关于报送2006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市函[2006]33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组织本地区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统计工作,于2007年3月10前将本市汇总报表一式两份送省建设信息中心。

  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在建设部网站上,填报2006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负责。因统计软件的版本与2005年的版本有所改动,各单位在填报材料前,请先登录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软件,认真阅读有关修改后的《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用户手册》,方可上网填报。

  三、省属企业仍然按2005年第一次上网登录方式登录建设部主网页直接网上申报材料,登录的用户名及密码仍然采用原用户编号及密码,于3月10前将网上填报的报表基础表一式一份报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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